【《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66)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66)


釋一覺 布教師 講述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者,為諦閱者贅思添附,非原講稿抄本之文)



***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皈依佛 無上尊 皈依法 離塵尊 皈依僧 和合尊

皈依佛竟 皈依法竟 皈依僧竟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 ※經的含義_正宗分)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


流通本在布施上有持用二字,唐人寫經沒有持用二字。以七寶布施,事實上已含有持用的意義在內,所以不必加添。


(*玄奘三藏法師之譯本,本句是譯為『復次,善現(*須菩提)!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以殑伽河沙等世界盛滿七寶,奉施如來、應、正等覺;

若有菩薩於諸無我無生法中獲得堪忍,由是因緣所生福聚甚多於彼。』


因為玄奘法師譯本也有''奉施''之譯字,所以流通本有''持用''二字並無不妥。

然以尊重羅什大師原譯,且應有不得擅改添刪佛經典文字句之敬慎,若持用二字確實是後人添加,那似就不妥。)



本段獨舉''菩薩''而言,是有用意的。連下一段讀之便可了然。

這是互相顯明的文,因為本段雖只言七寶布施,但意思仍含有此人已知道一切法無我,所以稱為菩薩。但猶未成忍,所以不及後文菩薩。

這是什麼原因?只要試看下文『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便知矣。


(*玄奘法師譯本前句是''善男子、善女人''之以七寶奉施如來佛,後句才舉''菩薩''。不同於羅什師之譯本稱此菩薩勝前菩薩。這樣就變成不是如江居士講義本所說的獨舉菩薩的解釋了...

或許可視為玄奘師對菩薩之稱較嚴謹,羅什師對菩薩之稱較廣謂。


總的來說,般若經不是獨於此說而已,是佛陀已於多處宣說,所謂二十二年談般若也。就如整個般若法的系統,佛陀於給孤獨園-即祗園精舍、於靈鳩山上、於竹林精舍、於他化自在天,都有說法。

所以續前所說,都是在談發趣菩薩乘,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使發無上菩提的事。所以舉''菩薩''二字。)



『恒河沙等世界』,是說世界等於河沙,猶言無數世界的意思。

『以』,是用的意思,是說用充滿無數世界的七寶來行布施。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法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上一段的寶施菩薩,含有''一切法無我''。而本段得忍菩薩,也含有寶施意義在內。

只要再看下段''不受福德''等句,則此菩薩的大作布施福德,顯能可見。

就因為他大作福德而不受,所以稱他得成於忍。否則,得忍與否,又從哪裡知道。


所以本段與上段的經文,是互相彰顯,決無疑問。

這個意義既然明了,便知道經的意旨並不是不重視福德。但是應該不受而已。


(*不是執著於不能受,是不貪受、於“受所”不生貪的意思。

如《大般若經》〈第六會.卷第568〉云:「天王當知!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為欲饒益諸有情故,入諸城邑持鉢乞食。

何以故?是諸菩薩大悲熏心,觀諸有情多有窮苦,欲令富樂受彼供養。」

欲利益之而受彼供養,所以不是不能受的意思。


「入城邑時威儀齊整,心正不亂善攝諸根,徐步而行前視六肘,不顧左右如法乞食,次第而往不越貧家,稱量取食終不長受。

於所得中更開一分,擬施貧乏供養福田。何以故?信施難消,為生福故。」

應受而不長受,並且於所得中,取部份來另作上供下施。

因為所受之施,不是這麼簡單就能消受,所以為了不減損施者之福,應將受施物,分一部份來另作上供下施。)



『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法忍』,這兩句經文它的內容是著重於忍。

曾見數家註解,因著書的人不明了影顯的意義,而將''成忍''看作帶筆(*''成忍''不探究),而說''前菩薩但知修福,此菩薩則知法無我,所以功德勝前,此修福所以不及修慧也''云云。

這真是大大將經意誤解了。

(*經意是為了明''福慧須雙修'',不是為了拿來比較後說''修福不如修慧''

另,「知無我,得成法忍」,也有從“人無我”進展到“法無我”的意思。)


般若若是這種意思,則前面所說切誡''莫作不以修福德得菩提之念'' ,應該如何去解釋呢?真是誤法誤人。

(*前面教「如來不以具足諸相故得無上菩提←莫作是念」。

前面已教''不要認為如來是無着,所以認為修行不須修福德。認為如來不以具足福德諸相來現證菩提。因為聽到這裡在說究竟無,所以認為如來現證的菩提是斷滅空、是什麼都沒有''。前已教過不要生這樣的斷滅想,所以這裡也不應說''修福不如修慧''而斷滅修福。)



我們須知:一切法,不外「境、行、果」。

境就是五蘊、六根六塵等。

行就是六度、萬行等。

果就是住、行、向、地(*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以及無上菩提等。


『無我』,是說一切染淨諸法,不外因果。因果就是緣生。緣生體空,所以一切法中無有我(*我想亦無)


當知所謂我,非他,就是眾生無明不覺,於一切法中,妄生分別執著之見。

而一切法性,本來空寂,哪有這個東西。就因他沒有這個東西,所以應當除去。


『知一切法無我』的知,就是解。也就是說,領會得一切法性,本來是空寂的。因為『一切法無我』這五字是理,『知』字是智。


『得成於忍』這一句經文,就是說''一切法本來空寂無我''之理,是說知與理已能冥合為一。

『忍』,就是忍可,契合無間之意思。

換一句話說就是合一。''理、智''合一,便是表示我執已化除了。功行到了這種階段,也就是所謂『成』了。


又如何叫成呢?是由於薰修,故曰『得成』。得成,猶言薰修得有成就。修行人若不精修功到,又哪能成啊!

所以本段的『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上一句是解,下一句是行。合而說就是明了這個菩薩解行的成就。


再分拆其意義,上一句''''是慧,下句的''''是空,合之便是定慧均等。

就因為他定慧均等,所以解行有成就。也因此所得功德便勝過前菩薩了。




*** (*〈不受不貪 分第二十七〉_未完) (*下篇67繼續)





(*忍,就是忍度,就是習忍波羅密。是六度中的一度。不只是在六度行中,更是在萬行中。


當然,忍波羅密,也不是只在講世俗的忍想。主要是為了生起「無生法忍」。


無生法忍: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84%A1%E7%94%9F%E6%B3%95%E5%BF%8D


因為無生,所以忍度是對''畢竟空'',也就是''究竟空''的體認。是體解大道後,一分體解一分現成。因為是體認,所以忍也有認可的意思。

因為體解了、認可了畢竟空,所以『得成於忍』。


『得成』,就是如心,以如心為忍。所以也有恕的意思。

法爾如恕,生滅本空。猶將大千世界與過現未來三際之執著,將之碎如恆河沙,皆轉成施度之力用。


此覺悟之布施,是法寶,是儲八功德水之七菩提寶池所蘊之寶施。

這是以忍度來修布施度。以忍度成施,較單純只是布施還勝,功德福聚更勝於前。



咦!

本妙飲食供諸佛

香花莊嚴悅道場

說到離念非淨濁

六境愛染苦樂受

自身血骨他沙礫

同在大般般若中



總之,弦鬆弦緊,是依思修的體悟而起,是依彈敲的力道而頓音。要量力而為,不是靠宗教狂熱。


依聞思修說三法忍:

http://buddhaspace.org/dict/fk/data/%25E4%25B8%2589%25E6%25B3%2595%25E5%25BF%258D.html


依毀禁之罪說四忍: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4%BD%9B%E5%AD%B8%E5%A4%A7%E8%BE%AD%E5%85%B8/%E5%9B%9B%E5%BF%8D

)



「人無我、法無我」,在《楞伽經》裡有詳明的敘說,有興趣者可參閱:

http://sutranet-org4.blogspot.com/2020/03/blog-post_22.html





(*另,同此鳩摩羅什大師所譯之《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而由玄奘三藏法師另譯的《大般若波羅密多經》〈卷第577.第九.能斷金剛分〉:

https://tripitaka.cbeta.org/T07n0220_577


若於聞思《金剛經》時有不解處,也可再閱此譯本來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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