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65)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65)
釋一覺 布教師 講述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下註(*..)者,為諦閱者添附,非原講稿抄本之文)
***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皈依佛 無上尊 皈依法 離塵尊 皈依僧 和合尊
皈依佛竟 皈依法竟 皈依僧竟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
(* ※經的含義_正宗分)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流通本在菩提下都加有一心字,唐人寫經沒有,不應該加。
本段正是說明上段經義的所以然。汝若作是念至說諸斷滅一段,是說明上段作是念的所以然。何以故下的一段,是說明前面的莫作是念的所以然。
『說諸法』的法字,是跟具足相來。因為具足相是由修福而成。何謂修福?就是廣行六度法的意思。是以,若說不以具足相,便無異是說不用修六度。
何以故下的經文,正是說明不應作是念的所以然。意若曰:前說無法發菩提者,是說不應存一念''這是無上菩提'',以降其取着法相的毛病。這哪裡有說斷滅法相啊!
所以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前面說的發無上菩提者,但當生起度生本應盡之責任,雖盡亦等於未盡之心,這也不是說斷滅諸法。
以後又說的,若菩薩得菩提(*亦)無少法可得,是說雖得而不應存有所得,這也不是斷滅諸法。
須知,証法身、得菩提,必須福慧雙修。以福慧雙修,才能悲智具足。這能說與具足相無關麼!
須知世尊大慈因一再教修行人遣相,是要修行人若要証平等法身、諸法如義,必須盡歇狂心、一念不生,才可証達。
何以故?(*因為)動念便有分別、便有執著。所以說莫作是念這原因也在此。
由此也可知道流通本在本段菩提下加一心字,是萬萬要不得的。
*** (*〈無斷無滅 分第二十七〉完) (*下篇66〈不受不貪 分第二十八〉)
…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前者是顯''他空''之理,後者是明''自空''之德。
也就是「菩提」是心未成之時便如是,不因証得而有;然菩提須行,才得明,所以教發菩提心,即是為了証菩提如是。
這裡不說心,是為了除去自空、他空之分際。
若能識得無心之心,那在這裡舉發心來說,也無不可。
若是以與這羅什師同本異譯的玄奘法師所譯的《大般若經》〈第九會.能斷金剛分〉來比對,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句,玄奘師是譯為「如是發趣菩薩乘者」。這確實是無''心''字。
但發趣菩薩乘的人,這個發趨,確也是有發菩提心的意思在內。
但佛經文字確實不可任意添刪。原羅什師之譯本應是無心字沒錯。
繼續前述,
明理時說兩者之差異,實行時兩者並無絲毫之差。他空、自空,兩者須是同行不異的。
不可說他空便斷滅自空,說自空不對;不可行自空便斷滅他空,說自空才真。
若不如此,則變成空是空、我是我,理是理、自是自,兩不相干。變成硬是切割法體,妄成分別。
而明理時,若不分明其別,則心落曖昧,導向不明。
所以是明分別智,而不是起分別心。
不過,不管微細處怎麼析辨,最後還是要回到經義原文上持誦。用整部經典的全體來生解、來悟全體。
上篇是講''莫作「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無上菩提」之念''。是對斷滅具足相、認為不用修具足相,這樣的心念的遮止。
接著這篇這句是講''莫作「發無上菩提者,說諸法斷滅」之念。是對斷滅諸法,認為什麼都落空,這類''頑空、惡取空''的心念的遮止。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於法不說斷滅相。』若欲上求菩提,不應頑空。
因為金剛經是教導空義的經典,所以對斷滅了修福的惡取空、沉溺的頑空..這樣的偏頗,是一定要提醒的。
就算''無''是究竟勝義,也不應該於究竟生念。這也是在講離念、講不着取。
若在究竟勝處生念,那就成了頭上安頭,欲以識心來駕馭無心、駕馭無上了。所以『莫作是念』。
不於究竟生控制念,也是平等性智。
能住於無所住的究竟空,是因為道成之力,而不是我要駕馭、要硬幹。
這不是在強調否定''無,是具足相也無'',主要是在破除對''無''的執取。
所以遮止“不修福德”之念,而令修福德生三十二相,並不違背「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的話語。
且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處法的''無'',也不是硬是要捨而得無;是因為諸法如義,因為本空。
是因為行深般若時,五蘊六塵它就是這麼顯現。
所以『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於法不說斷滅相。』見得如此,但不教''無''是由斷滅而來。
無,是如義而來。
所以這篇這分第二十七也是再說諸法如義,再說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得。
還是在說佛陀証悟時,所見所得的法,是諸法如義,非實非虛,一絲''着有''不得,是''無''。
所以「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所以說「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整部金剛經都在講不着取,所以是講空義的經典,用種種譬喻來令聽聞者生不着取心。
心不着取,便不着道。令遊於''無''之境,無即摩訶。
若有一個''無'',是為着了道。所以「實無有法名阿羅漢」。阿羅漢修道但不着於有個阿羅漢道,菩薩亦若是。
因為尚於''無''不生心,何況諸有。所以法無生,得証無生法。
能受持這個,是為忍度,得無生法忍。若作是念,於無生念,則不得。
所以如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實無所得。
這是從「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已」來入手的,不是從硬要捨來的。不是一直在那裏跟著''無''對幹。
自己妄想生出一個無,然後一直要去滅度,要証明那個無,要變出那個無。不是這樣的。是要從眾生入手。
從自心五蘊,到離心意識。
心意識所相應處、所對所待,為''法''。也就是六根六識對應六塵,這個塵,是為法。
法有運行性、有顯性有不顯性,是為蘊。蘊在色、受、想、行、識。是為五蘊。
五蘊緣聚,是為眾生顯、顯眾生。一切有情都有這個,是為有情眾生。
一切色聲香味觸,是心意識所對應處,是法塵。離心意識,那''法''就如義。是為法住法位,是時諸法如義。
發無上菩提心,是為了明諸法如義。
諸法如義是本位。心意識不生時,亦不昧諸法的如義。
以不昧,而無上菩提如如。不以心意識而得,所以無得。
所証是無得,所生心是無上菩提心。
無上菩提如是,所以應該發無上菩提心,求無上菩提。
分第二十二那時,須菩提表白的說而問於佛:「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佛陀答言:「如是!如是!」答:「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所以都是一直重複說''法''的無得、法的如義。
都是為了明白「滅度一切眾生已,而實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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