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59)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59)
釋一覺 布教師 講述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註(*..)者,為諦閱者添附,非原講稿抄本之文)
***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皈依佛 無上尊 皈依法 離塵尊 皈依僧 和合尊
皈依佛竟 皈依法竟 皈依僧竟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
(* ※經的含義_正宗分)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無上菩提法,不可執實,上面已經予以說明。那末一切善法,又怎麼可以去執實?若去執實,又和執實無上菩提有什麼分別呢。所以必須把它遣之。
須知一切善法,也是緣生假有,即有即空。所以『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上篇在『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句的個人添註中,有提到「總三十七菩提分、六度萬行,是為善法、行善法、修善法」。
這裡說『所言善法者』,意思應是以相來說,是善法;而約性來說、約『如來說』,則離善相,所以稱『非善法』。
因為見得無我修善法、無人修善法、無眾生修善法、無壽者修善法,要無四相修一切善法,才是無上覺。所以才稱『非善法』。
這個''非'',不是否定善法,而是提醒我們,於相,還要加以超越的意思。
也就是修善法時,是無。心是無,相是無,人我五蘊眾聚也無,過現未來的擔心想、期待想也無,要在無中,修一切善法,這樣才是與無上菩提相應,才能成無上菩提之果因。
也就是要在純覺中獨行,以緣一切而無執,所以緣經、緣法,而諦聞入道。
因為無,所以道亦無、法亦無。所以說『非善法』。
所以呢,稱『非』,''非'',就是要再前進,不要落執於此的意思。
也可說,佛陀所說的''善法'',有二重意境。是循循善誘的,是層層解脫的,是終達彼岸的。
這樣,所以說『是名善法』。
因為前面鋪陳到佛陀說他「於無上菩提,無少法可得」。也就是整部經已引導到這裡,佛陀想表達、想示我們知的「了不可得」的境界,已很明確。
所以,此處善法又非善法,是在說''離相''義。離相,不是要沒有相,而只是離相!
所以,若還將這裡的''非''、還作成善法是不需要的、是該斷捨的斷滅善法想,那就有點沒進入狀況了。)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
一大千世界,有十萬萬須彌山王。聚集七寶,即便是等於如此之多,『如是』,是指這十萬萬而言。持如此多的七寶,用來布施,這個施可以說是殊勝,這個福德之大,也可以說是無以復加。
本段是引喻。以顯明下段文受持廣說本經福德的更大。
(*第十分以「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否?」之問,來明「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以非身之身如須彌山王,而此『以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是在喻如轉輪聖王的福能。
轉輪聖王,是印度古來的神話寓言。或可理解為如帝釋天王那般,能司鑑世界福權。
『諸須彌山王』,也說明了各各世界所成大千世界,有非常多的轉輪聖王。
『有人持用布施』,即是譬喻指若有人福報如轉輪聖王般大,而且不止一轉輪聖王般福報,還是聚如河沙數、聚如須彌山高,以如此多的輪王之所司鑑之寶,以如此多的喻寶,持來布施。借此喻來引出受持金剛般若之「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之覺悟。
這是有量與無量間的哲超。以匱乏苦而言,切身的以寶來喻,最是受用。寶最容易令人計量、生實在有量之取量。是為從有量之寶,引入無量之思。
金剛般若波羅密,又譯名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密〉,有能空、能照透最微細最堅固受有的種識。是-量與無量、有與空、相與體性-間的觸媒,是輪迴與彼岸間的載體。)
◎『若人以此般若波羅密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流通本等作「受持讀誦」,唐人寫經沒有讀誦二字,因為讀誦二字已攝受在受持以內,可省。
『於前福德』。『於』是比較的意思。『前』是指上文以等於十萬萬須彌山王的七寶布施,以如斯來布施,他的福德當然可以說太大太大。但而以其福德的百分、千分、萬分、億分,乃至算數不能算的分,譬喻不能譬的分,都不能及持說本經人福德的一分。
經雖然是文字名言,但由文字起觀照,由觀相而實相、而分証、而究竟,而成無上菩提。這哪是一切有相福德所能比較的呢!
(*因為布施,近為植福、遠為長養悲慈,最終是為了能成道功、結道果。
而此經所說布施波羅密,乃究竟''了不可得''。以了不可得為因,來緣相、緣法,以結無上之果。其中,不斷滅因果。
能受持''了不可得'',而了不可得-''無'',非有量可比擬。所以福德不可思量。
以無量為因,來行証,証有無上菩提,即是不可思議事,歧出不可,沒得商量。
無可得,非思議可擬。
因為無量,乃離相對、不落兩邊之法,所以此因此果當離相對想。
然有相、無相,互相參差,亦不違布施波羅密。因為布施,也可有布施波羅密之法行。是為不斷滅想。
若不如此,則前說布施波羅密則成贅說,也不成金剛經中的布施波羅密,那佛陀就不需說前段了。
所以這譬喻是為了層層超越而說。為了那無階究竟了不可得而說。不是為了生斷滅想而說。)
*** (*〈福智無比 分第二十四〉完) (*下篇60〈化無所化 分第二十五〉)
…
(*七寶有三種喻:
1、是指金銀琉璃等七寶,是以有相寶為喻。
2、喻象七寶,如《長阿含經》云:
「世尊告諸比丘:若轉輪王出於世(一世界)時,當知便有七寶出世。云何為七: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居士寶、主兵臣寶。是謂為七。
時,長壽王...復得作轉輪聖王,七寶具足。所謂七寶者: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寶藏瓶)、玉女寶、典藏寶(臣寶)、典兵寶(將軍寶)。是謂七寶。」
又名七政寶。
3、覺喻七寶。如《大乘理趣六波羅密多經》所云:
「如轉輪王具足七寶。云何為七?所謂:1大觀察故2大隨順故3大智慧故4大精進故5大方便故6大證悟故7大事業故。」
以此對應喻象七寶。
轉輪聖王出現時,會隨之出現七政寶。這是古印度的神話寓言。
也如人出生於世,出生於富貧貴賤家,各有前程福份,隨進程顯出。但有削富為貧者,也有轉貧為富者,都有福德因緣。
以轉輪王,喻人福份。
若以同屬波羅密經的喻象,或許這裡的七寶,當以《大乘理趣六波羅密經》所述七覺寶來思維。此所說福,以能得暇滿、能成覺道為福。此與世間祿福,拿來對比,自是分屬不同理境,無法對比也。
歷來東土解經家似皆不作此解,所以江居士的〈金剛經講義〉亦不作此解。個人只是在這裡提出參考。
…
講到七寶,另提參考:
觀聚七政寶作布施供養,在密續則為供養曼達,不只是理,也確有事儀法,也就是''曼達供''的行法。
那看似是依對境、依所供的對象功德而成法,實則還是以能、所對觀的悟解幾分來成法。而總攝於上師如佛的本尊身。是受攝於瞬間為福的方便法。
又另有「施身法」之瑜伽地觀,那又是另一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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