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52)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52)


釋一覺 布教師 講述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 (*..)者,非手抄本原有字,乃諦閱者添附。)



***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皈依佛 無上尊 皈依法 離塵尊 皈依僧 和合尊

皈依佛竟 皈依法竟 皈依僧竟


我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痴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懺悔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 ※經的含義_正宗分)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身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前說「身如須彌山王」,又於提五眼而解一切法、非一切法處,二重為說「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契理而言「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今在「通達無我法者,是名菩薩」之後,佛陀問「佛可以具足身見否?」

旨在解'''')


流通本作「不應以具足色身見」,這一句在唐人所書寫的經中並無具足二字,可省。


具足色身和下一段具足諸相的詞句,古人有很多種解說:

有的合色身諸相渾合言的如說丈六金身,是指為應化身。

或將色身指為八十種好,諸相是指三十二相,但都是作應化身來會。

有的說色身是報身,諸相也是應化身。


但清朝達天法師則指色身和諸相,都應該約報身而言。這個說法最精確,我們應從之。

因為經中既對於色身諸相,皆說具足。這具足是圓滿的意思。是指功行圓滿萬德莊嚴的報身而言。

至丈六金身、三十二相的應化身,與功行具足莊嚴具足的意義不合。

(*''具足''就是圓滿通達、遍通的意思。)



『如來說』,是約性而說。約性而說具足色身,是指色身乃多劫修因所現的果報。這是緣生法。

緣生非性,即假即空,所以說『即非具足色身』。


但這既是本性隨緣,所現修因尅果之相,雖然當體是空,名相儼然,所以說『是名具足色身』。

下段的具足諸相之即非、是名,也應如此解釋。


總之,報身是緣生法,即假即空、即空即假。

假若不明即假即空的道理,就會很容易執相而眛性,也就是所謂性相隔別而不一了;

若不明即空即假的道理,又會執性而廢相,那麼性相也被隔別而不一了。

如此,哪有什麼辦法可以見性呢?


所以修行人一定要深深了解緣生的道理,體會具足色身(*於「諸法如義」善加觀察)等的意義,是所謂即假即空、即空即假,而兩邊都不着,然後性相圓融而不異,則可見相見性了。


由此也可了解,如來的勝報身,尚是緣生(*緣於無上菩提之功、緣於大慈悲喜捨之德)。可見一切法,都是緣生,所以一切法都不可執著,若一執着,便一定會墮一邊。

由此也可深深了解,若想一無取着,只有離念一條路。


所謂離念,就是修離念的因,而得無念的果。也就是離念為因,便証無念真如的果。但這仍離不了緣生法。

(*江居士於此說:「無智慧者,以惡因招惡果,以善因招善果,以小因招小果,以有漏因招有漏果;若開佛知見,則能以殊勝因招殊勝果。」)


由此也足見世法、出世法,都是緣生,也就是離不了因果。




*** (*〈離色離相 分第二十〉未完) (*下篇53繼續)






(*''如來身''見,是為了令離我執。我執中,以我所執有身為最固見。

釋迦如來示現因地修行,捨身飼虎、割肉餵鷹,何曾固執身見?然說人身難得,又怎麼可以不惜身?

因為依憑人身,才能修萬德成三十二相報身,依憑人身,才能有住世應化身,能令佛法住世。


《入行論》云:「暇滿人身極難得,既得能辦人生利,倘若今生利未辦,後世怎得此圓滿?」

菩薩戒亦有云,不應做危險事來取遊樂。因為人身難得,不應將之曝於折損的危險中。沒了人身,是要修什麼行?所以要愛惜身命。


然而愛惜身命,正是為了成就道業。令此身所作,映許於道中。若不是如此,貪着身命,終也是無常來時,無有能憑之身,落於冥茫,不明所作。


所謂的「所作已辦」,是識心觀生生世世之道已明,於''能作、所作''之遷轉已脫落,知所迴處、歸處、無住處;所以此生已庶幾無愧,沒有暗懷鬼胎我執無明事,於人我已了,自知''後有''已不着,於''受生''知非生,能辦已辦。即所謂「辦道」也。


而此道,是無上菩提,「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已,而無一眾生實滅度者」之道。



受生而有身,身身為緣生。緣生緣滅,本即道生,又何嘗需有''''來執執。

然而緣生也俱妄生,隨妄所成業流轉,終非覺道。

所以須以此人身來承辦三世三際之事,即修行也。


此一念覺修、此一心初行,能轉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三際,所以一念即菩提,所行在當下。証在當下,利在三世。


這三世,何止我身,乃我過現未來三際身。何止我身,乃一切五蘊眾聚身。何只我身,乃一切眾生身。


所以聚三千大千世界須彌山王,以為布施,碎大千沙界微塵身,以作布施。所以三世一世修,三際一際度。


能值八暇十圓滿之人身時,此時不為,更待何時?

得暇滿,也是一種具足人身。



此段,佛問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身見否?』

須菩提尊者答:『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

並『(*自問:)何以故?

(*自答:)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這裡問佛問「佛可以具足身見嗎?」須菩提卻答「如來不應以色身見。」顯然答非所問。

問你佛,你卻答如來。這是怎麼回事?


因為須菩提尊者於眼前大覺悟者佛陀世尊,這個被稱為大覺悟者、被尊號為世尊的人,在這樣的人前面聽法聞法,不只是在聽這個人在說什麼,不只是與這位尊貴的人答話;還是在如來的體性下,參與此會聞法而答話。

在性上,是見如來的。以見如來,而聞答。


所以別說須菩提尊者這時是離我相四相....連所有五蘊執、我執法執,在這景況下,都被清楚的察覺檢視。或者說,在大日之下,連個影子都不得見呢!



前面講五眼,這裡談具足身見。

提佛眼,是為了談「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為了說「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前面談「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談「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後來接著說「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譬如人身長大。」


於一切法,才剛以人身譬,須菩提尊者立馬言:「 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於是佛陀接著說「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菩薩人身亦如是。

「若菩薩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不只菩薩人身亦如是,於諸法如義中,他身、眾生身亦如是實無有法。


到這裡,可說已說破''我見、身見''了。不只說破我、亦說破法,說破人我法,說破無生見。


所以四相之見隨破的「何以故?須菩提!''無有法''名為菩薩。」

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佛說''破四相'',如來示''四相無''。佛破''法執'',如來顯''諸法如義''



-這位大覺悟者,也具足身見嗎?佛眼所見之身見,是怎麼回事?是「如來不應以色身見」。

看眼前這位大覺悟者,有人身。若知其真實已達,則是知有如來。而如來則不應以色身見。


因為如來→身見也無。佛眼如是見如來,須菩提如是解如來。

眼前這位大覺悟者佛陀,即是如來。佛陀所說,是如來說。

釋迦牟尼八十歲圓寂入涅槃,見如來者則不如此見涅槃。


前面佛陀說到「一切法皆是佛法」,這個法,這個法之界量、法的身量←即非、是名。是身是佛、即心即佛,這一切對待覺,為法身量。這個量,非實非虛。

所以,當佛說如是時,那我們的我執,該安立在何處?


法相如如,我又何嘗須以我來觀待?

若如是何嘗觀待,則我同諸法、諸法如我,皆緣生之相。我所作,即諸法業相,皆緣起緣滅之業行。


既是起滅之生滅相,雖結罪之緣力堅固,亦不泯空義。空義如如,罪性本空,所以有輕重之轉。但也都是本於空,非實有。


耽有着空,都不是究竟處。莫浪費人生寶貴時光在此中牽扯。他付之於我,又非如來所付,何須如此。如來只善付矚諸菩薩、善護念諸菩薩。因為得見。


當行就行,需摒就摒,該作就作...說不定哪天想開了,也不覺有那麼需要作呢^^


就怕那個想開了,其實只是放棄當人了而已,也沒真想開了什麼、脫落了什麼..業障磁場我執也沒少一點..

反正都在緣起緣滅中嘛,不急^^

就看要怎麼延續、怎麼轉。



只見釋迦才一婆心,須菩提便不落覺後呢。





暇滿人身之說,可參閱《入菩薩行論》:

https://www.theqi.com/buddhism/pusaxin/class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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