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51)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51)


釋一覺 布教師 講述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皈依佛 無上尊 皈依法 離塵尊 皈依僧 和合尊

皈依佛竟 皈依法竟 皈依僧竟


我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痴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懺悔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 ※經的含義_正宗分)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此分是以舉果來明因、來究因。以明諸法緣生。

''得福德''這個果,來談因說緣,來說布施這個緣力。

分名「法界通化」,已明是在談能通能化的無相布施的布施法。)


這一段是說明''緣生''的意義。從布施的因緣說到福德,福德就是布施因緣所生的法(*業相)。所以布施是因,福德就是所得的果。


如前面所說的法施,好像是說因,但也可例知因果無盡。因為所施,以及聞法施的,都各有因緣,並且一齊聚會,才有這法施的事情發生,所以這一法施,實在是無數的因緣會聚所生的!


不但如此,就是將來各各所得的果,也是由這一法施的因緣所生。這不是因果無盡麼?

所以布施等,雖是佛門中事,但是決離不開緣生二字,也離不了因果二字。

其他一切法離不了因緣,因果也可想而知!


因此可以知道,這一段最大的旨趣,是佛陀明白的告訴修行人,應該實實在在去領會''諸法緣生''的道理,以便通達''一切法''都是''一如''的真理。


因為緣生的道理,就是「即空即假」。

現照即空即假,以使契入''如實空、如實不空''。則融諸法之相,而會一如的性。


(*《中論》云「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空即假''是就世諦而說,前說的''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是就勝義諦而說。)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前〈妙行無住分第四〉云「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不可思量」,因無住相而不可思量;

這裡則說「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以無,所以得多。


前科判〈分第二〉啓問「發無上菩提心者,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後,多云非、不也;

後〈分第十七〉的重問「發無上菩提心者,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後,多云如是。)



這一段是佛陀的正意。說上段正是引起本段來。本段意旨不但深澳且很細微,必須分層說明:


上一段已說明福德是緣生法。既然是由緣會才生,哪裡會有實?有實,便不是緣生了。


(*不認世間無常,而認為是常,是為''有實''。有實就不變了...而福德豈是不變?所以是''福德、非福德''。空義如是令魔外心寒。


而如此非,亦非。所以是''無常、非無常''。空義如是無實無虛,演如來常住,令菩薩嚮往。)


若不是緣生,福德便沒有所得之路,其他一切法也無從而得(*皆因緣所生法)。所以說『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


『以』,是因的意思。『無』,是無實的意思。(*『以福德“無”故』,)這是對上文有實而言。


是說因為福德是緣生法,即空即假而無實的原故,一切眾生但能布施六度,深植因緣,那末因緣會聚,福德便生了(*所以說''非無常'',不是斷滅)


聚會,是成熟的意思。所以說『以福德無故,如來說福德多』。


經中兩度「如來說」,它的着眼點,表面上看來是說福德,其實骨子裡(*提契上)是說布施。

何以故?(*答:)若福德有實,則不知它是緣生法了(*不知它是以布施為緣,所生之福德法業之聚相)


不知是緣生,便不知在因上注意。若不修布施的因,又哪裡來福德的果呢?所以如來不說得福多。


殊不知這正是因為福德當體即空而無實,不過是即空即假的因緣生法。

所以想得果的,但修其因,若勸你們布施(*悟布施波羅密),則福德便自然會來,所以如來說得福多。


如上面所說,本段經文內容大意已明,但仍沒有說明透徹。何以故?(*答:)因為只說明了得不得的關係。至於多不多的關係,還沒有說到。


我們應該知道佛陀說緣生,是要修行人徹底了解一切法-即空即假,以便通達無我境界,而去融相會性。

這一層道理,必須先了解原委,便會明了徹底。因為法法莫非因緣所生,福德是緣生,布施也是緣生。


但有人問福德的因緣是布施,布施的因緣又是什麼呢?這個我們應該知道,布施的因緣就是發心啊!

發心小(*所緣心小)則布施小,福德也小。發心大(*所緣空心大)則布施大,福德也大。


然則發心之何為大呢?簡單的說,就是不住相。因為心有所住,則有所拘束,無住,則無拘束、無範圍、無界限,所以就大。


所以布施不住相,就必須先對福德不住相(*莫思來果,須求正因)

若注意於福德,認定福德為實有了,便無形又住於相了。

既然於福德住相而去行布施,則是為福德而行布施,則布施也住於相了。


所以佛陀說本段,也是將從前所說不住相布施,更加徹底發揮。也無異對住相布施的人,揭穿他的病根所在。

因為布施之所以住相,無非是貪求福德原因啊!


(*也就是說:布施應該要緣一切五蘊眾生而發心,以本空而空心。)



經文中『如來說』三字很要緊。是說依''如義''而說的意思。

是說若對緣生的道理,沒有徹底明了,而只知以布施因緣,能得福德,而一昧貪求福德以行布施,則就大大錯誤了。


殊不知佛說緣生,是要修行人體會緣生的法,即空即假,而對諸法不執,銷歸一如之性。

若以福德為實有,勢必貪求福德以行布施,而住於相了。既住於相,便是向外去馳求而違性了。


所以,以布施因緣故,不無福德。(*雖不無福德,)而以住相因緣故,則其所得,不過是三界以內的俗福,縱然生天,最後終是苦因。所以依如義不說福德多。


若是徹底明了緣生道理,則其觀一切法,即空即假,即假即空,也沒有什麼福德的念了。但是為利益眾生,修離相的三檀(*三輪體空),則是福慧雙修。悲智也就具足,也就得到不可稱量無邊的功德,也就是所謂無上菩提之果。也就是依如義說,其得福德多。


由此,可見修行人對因果的道理,一定要徹底明了,若但知粗淺因果之說,而不去深入去明了它的道理,則受用一定不會太大。

更應該知道佛說的因果,絕不可與外道以及世間俗說的因果,同一樣看待。


佛陀所說因果道理,是徹底圓滿的,是極為精微的,是究竟的。都是用即空、即假、即中,三諦的道理來說明的。或者是用''八不''等二諦的道理來說明的。

(*''八不''即指龍樹菩薩所著《中論》的八不-中道。)


所以要明了佛陀所說因果,一定要對二諦三諦的道理徹底明了,才能對佛說因果徹底明了。然後才會明瞭佛陀所說的因果,是如何的廣大圓妙,然後才會知道因果的可怕。

就是稍起一念,便會落在因果中,不必等待實行才有因果。

然後才會知道佛法是人人所必需。不但修行人應該明白佛理,就是世俗的人,願成一位有人格的人,也不能布明白佛理。


所以佛說的法,實在是能令人成世間的善人、賢人、聖人,也可令出世間人成菩薩、成佛。末法的眾生,為何不趕快回頭學佛修行啊!



(*總的來說,就是在說無住、應無所住。

所緣,是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就是無上菩提。

因為所緣發無上菩提心:我應滅度一切五蘊生;以五蘊乃緣生,實無故,所以無有一眾生實滅度。


因為以布施來滅度五蘊生妄,所以緣於布施而生所作業。而在悟無生時,知蘊生之性本空,非實有蘊生,所以所作的布施業,也因為悟無生而成無生業。


以無生則無滅者,布施之業無滅所,所以福德性種無滅趣,緣聚便得顯。

而這時的緣聚,就不同於五蘊生妄的緣聚的無自性,而是自性能緣聚,成無滅所之識種。

所以能有報身相、福德空因之相。取証則有,無取是法身性。跟''受生''的本質不同。然亦不礙受生。)




*** (*〈法界通化 分第十九〉完) (*下篇52〈離色離相 分第二十〉)





(*八不-中道: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B%E4%B8%8D%E4%B8%AD%E9%81%93



《金剛經》第十七分至二十四分,綱義是在:約''''來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若要明其綱義的科判,可參閱第43~54(分第十七~分第廿四的科判,在第51~53)

http://ftp.budaedu.org/publish/C3/CH32/CH324-16-01-001.PDF

)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01)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74)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