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46)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46)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釋一覺 抄講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字跡辨識不明者以()符號暫缺)

( (*..)者,非手抄本原有字,乃諦閱者添附。)



*** (合掌皈敬 獻祈祝)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省視動機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開始)


(* ※經的含義_正宗分)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


『於是中』,是說縱許如人所說:「如來得菩提」。殊不知如來所得的,僅不過是無實無虛而已(*因為所得覺悟無實無虛,所以如來確實已証菩提,所以許如是說)。『無實無虛』就是「諸法如義」。


(*「無實無虛」即是對''空、有''之見的須進一步超越的確說。

前篇46已對「諸法如義」「真如」,有許多解釋,可再回上篇看。)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是故』這兩字,論近脈,是承「無實無虛」而來(*因為實相是無實無虛,所以確認了『一切法皆是佛法』的懷攝)。而論它的來源,則是承「諸法如義」而來。


它的含義是說,由於諸法緣生而無實,同一如實則無虛的緣故(*悟了無實,則反而証了這個悟是無虛,不是虛假的)。所以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太強認無實,則反生落寞。也是緣故。)


(*諸法如義的一切法皆是佛法,即「緣起偈」之義。


緣起偈又名「法身緣起偈、法身偈」。有多種翻譯版本。

如《佛本行集經》的沙門法之譯:「諸法從因生,諸法從因滅,如是滅與生,沙門說如是。」大師法之譯 :「諸法因生者,彼法隨因滅,因緣滅即道,大師說如是。」


《造塔功德經》則說:「爾時世尊說是偈言:『諸法因緣生,我說此因緣。因緣盡故滅,我作如是說。』善男子!如是偈義,名佛法身。汝當書寫置彼塔內,何以故?一切因緣及所生法,性真寂故,是故我說名為法身。」


總的就是:「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我師大聖王,是義如是說」。)



蓋由「諸法如義」,開出無實無虛。即以無實無虛,顯明一切皆是。還以一切皆是,証成諸法一如。展轉相生、展轉相釋、展轉相成,其實都是說明一義。

云何一義?就是「應無所住」。這也是佛法之所以無一不圓(*所以稱圓通)(*也是)佛陀說法之所以無往不懷的所在啊!



『如來說』三字最要緊,因為(*表示)這是約性而說的。若約相說,一切法只是一切法,哪裡是佛法?

(*就是指從「諸法如義」所出的一切法皆是佛法。也就是証諸法如義時,則悟一切法皆是佛法、皆是覺。)


總而言之,以明''離相觀性,則頭頭是道''。所以《楞嚴經》說「五蘊、六入,乃至十八界,皆是如來藏真如性。」也就是古德所以說「窗外黃花,莫非般若。庭前翠竹,尽是真如。」所以世、出世法,都是緣生。

(*可能還是有無緣慈觀的緣生與體同親密的會生之別。)


只要知是緣生,而看它不異之性、不變的體(*覺空本性),則一切都是實(*實相),諸法一如實(*實性)

否則(*若不如此,則變成)住法發心,住法修行(*世間是世間,我是我),則佛法也變成不是佛法(*古嘆云如此修行只成''三世佛冤'')。何況一切法(*即我體性)


現在(*這裡)說的『佛法』二字,不可着為佛陀所說的法(*因為這裡是約性而說,不是約相而說)

佛者,是覺的意思,一切法都是覺法者,是說''法法都是菩提''(*枚枚般若)。這是約如義(*見性)而言。


若推廣而言,則凡行世間法時,以慈悲為本,但都是利他、不存利己(*利他之時,來世福德已生,是利他又利己)

若存行佛法,而為了自己(*謀劃),或存名利恭敬之心(*貢高尊榮),則佛法也就變成世法了。要緊。要緊。


(*如《修證義》云「不求彼報謝,唯單被催利行也。」「愚人謂先利他,可省自利。非爾!利行一法,普利自他也。」是「於貴於賤眾生,皆迴利益善巧也。」

也可思究:利他的利,是權有?還是實相?利他的他,是我見?還是離我見?


我利他,能得世間名利、得來世福報,這屬世俗心的利他;我不要如此、我看不起那個世名利,是增上慢心、貢舉心。

所謂無所得心,不是如此的。是如此也無。


無就是摩訶、就是大。

於利他中無-般若的無,就是無所得法的慈-大慈。五蘊了不可得。

於利他中無-慧知本源的無,就是大悲。有情世間同如來體性世界。

所以利他是當下現前了知的,是如此無違。是自也不違、他也不違。這才能迴。

覺者因此於法界名揚,能普利自他。


腦熱的利他,最後才發現無所得,那很容易對之前的利他後悔;應是一開始就以無所得來利他才行。


也有些利他,只是還宿債的業力牽引,一開始很熱情,到還不下了,情緒精神就爆了的情況。都與得失太重有關。)



◎『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本段是說遣一切法,也就是証成一切法都是佛法。

為什麼說一切法都是佛法呢?約性而言,就是說明不應着相。


現在既說明『即非』便是不着相,則''佛法即非一切法''含義也就明了,所以(*前段)-都是佛法。

(*都是「諸法因生者,彼法隨因滅,因緣滅即道」,緣生緣滅本身就是佛法、就是道。

惜福惜緣就能再因緣會聚,則是世間諦。)


但是既都是佛法,為什麼又標而名為一切法呢?這是因為不無一切法的假名而已啊!

(*不無,就是非斷滅想,不是硬要認為無,的意思。

「在識不無,離識非有。」有、無,不只是我識的作用,還是離我識的非有非無。

因為非有非無,所以才說為實相、說『皆為』。所以這裡說「不無一切法」。)


是名(*這麼稱呼),是約相而言,意在會歸於性,故曰『是名』。

(*若不是為了會歸於性,那說有、論無,就只是我識的想蘊,而成無意義思索分別。這樣變成連''是名''都沒必要名之了。

是因為有會歸於性的中道實相-諸法如義,所以有『是名』。)


總而言之,只要你領會得一切法即非,便知它不過只是''假名''(*憑空性中所立名)而已。領會得(*五蘊)一切法''是名'',便知它''即非''真實。


所以不應作一切法去體會(*去執法、去執法相法蘊),而應作佛法(*覺悟)去体會(*諸法實相)

這就是一切法都是佛法的所以然。



另外更應注意一點,即非、是名,假若合起來說(*即非是名),便是說明無實無虛,''空、有''同時的意義。

(*同時,所以空即有、有即空,即''不二''的究竟。不只是有不異空、空不異有而已。

因為「即」,所以於不二亦無得、於不異亦無得,一''''也無,也就是''非一''。不二亦不一、非一亦非異,此為理即的「是名、非是名」)


佛陀所以要如此說,就是要修行人於行、住、坐、臥(*平常生活),二六時中(*時時刻刻),對境隨緣,都應該作如是觀,並見處處都是道場,事事增長菩提(*不住於法、不住於非法)。也就是所謂「無量印」(*大圓鏡)法門。


佛陀說法,說''''便攝有''''、說''''便攝有''''(*有持、有行)。修行人對這點應該多多注意,自可多得受用。




*** (*〈究竟無我 分第十七〉未完) (*下篇47繼續)





(*雖佛經說了種種分別相、說一切法相,但最後還是在說要有「不應着相」的迴心。

'''''''',可分開來說,也都可以說得很細;事理可階梯學,但不可分開來認、不應分開來取見。


『一切法』是指除了''''以外,總名一切法。廣的來說,我亦包含在一切法中。


一切我法,不離「心法」與「色法」二類。也就是十二因緣法中的「識緣名色」的名.色。

色法,就是指色蘊。心法,就是指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四蘊法。皆屬''有法''的範疇。


性質來說:心法是'''',不是色。色法是'''',不是名。

這因緣法裡說的'''',就是識中的見之基。無以名之的部分。


証「諸法如義」時,這諸法就是指『一切法』。「如義」,就是已証已明,也就是悟。悟就是明明白白了知。

好像了解一點,是啟,要啟始明瞭,慢慢要了結無明般。受到啟悟,受到諸法的啟悟的意思。


明了一切''''為大識中那個無以名之的'''',此''''染,則六入生。

名染就是被耳語搧風、被嗜髓着住、被境矇失志...受想行識也漸漸變質不明了了,或者說一開始就無明。所以這樣就不如義、不見如義。隨之,因此無明俱'''',則慣老遷滅亦輒生無明而蔭轉疊重,越老越難啟悟。


喜的是,若''''處不無,亦不染生—不染而生,即不生、即不有。則''名法''亦如義的非有。


也就是指''''是無自性、性本無生的;因為無明之染而生蘊,而以為''''有自性能自生、以為名能緣生六根塵之執。這並非真的。

所以縱使業力深重,也能有大喜大捨的機緣。


所以究竟而言,非諸法實有自性能生滅,而是本源於「生滅滅已」之道,而說「法性」。這樣才是諸法如義。

所以說「法無自性」、所以說『即非』。

法無自性,便是「法住法位」,所以說『是名』。)




(*法身緣起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7%A3%E8%B5%B7%E5%8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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