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41)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41)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釋一覺 抄講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字跡辨識不明者以(?)符號暫缺)
( (*..)者,非手抄本原有字,乃諦閱者添附。)
*** (合掌皈敬 獻祈祝)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省視動機
迴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念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開始)
(* ※經的含義_正宗分)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
『阿僧祇』(*計算單位,千萬阿僧祇之後為『那由他』),前已說明,今略。
『供養』,簡單說就是以飲食、衣服、臥具(*座具)、湯藥四事來供養。詳細說就是《華嚴經》(*普賢行願品)所說的事供養和法供養。
本段是以歷時供養最久的例子,來形容受持本經的優點,來作本經功德的張本。
(*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何況值遇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數的佛,並皆承事供養,可見宿德之深。)
◎『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於後末世』,是指後五百歲,又通指後五百歲之後(*持戒修福者)而言。『於我』的''我'',是比較的意思。是說持經功德比我供佛功德,大得太多,實在是無法和他相比。因為供佛的功德百分還不及受持讀誦本經的一分、千分、萬分、億分,乃至無法計算的分,譬如不能譬的分,都不及他的一分。
這是第五次較顯經功,顯明果報的不可思議,並引証佛陀自己,在未遇燃燈佛以前,雖供養及承事諸佛,但仍不如後世的人,能受持讀誦本經的功德。
(*因為雖供養承事諸佛,雖已見「一切自他五蘊眾生」,而「我願皆滅度之」,然而性德具有但行功未滿。
後值遇燃燈佛時,因感佛師之功德而當下性德圓成。因圓成而啟悟諸法現前,得「一切五蘊眾生得滅度已」,已而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之普照。以如來悉知,得蒙燃燈佛授記,將於未來世示證。
若未來世眾生,能聞而持如此之悟,雖不歷阿僧祇劫之功,卻有等同前人之果持,得釋迦牟尼功德分薰。譬如染香人,身有香氣,雖非己身出香,但香味無異。以釋迦牟尼功德不可思議,所以受持者功德也不可思議。自然非因地承事之功德可比擬。
能受持,則是持如來法。一邊是''下對上''的承事諸佛,一邊是''同行''的理行如是。''行所''不同,''得所''自然是無法比擬。
然而兩不相礙,能以承事而策進,又能同行如是而持如,也是功德難思。
上段的於燃燈佛前得見無量諸佛之承事諸佛,動機是為了發起菩提,為了滅度自他無量眾生而行的。是因地之行;於值遇燃燈佛時,得佛性無異,功德頓超。是果地菩提。
若能實有無上菩提發起,便能圓「滅度自他無量五蘊所生妄」而使常樂。既悟達能圓之果,識得常樂中「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因為此時一切五蘊眾聚非眾生。其功德自然非因地可比。
還有沒有五蘊成生妄,就算自己不明白也是如來悉知悉見。)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心則狂亂』,狂是狂妄的意思(*聽人說這經好像很厲害的樣子,開始狂思亂想,不願踏實),這是指妄談般若方面而言。
是說既沒有了解般若的真實道理,便不可亂說,以免變成「法說非法」(*把法說成是非法,把非法說成是法),如此不但自己惑亂不已,並且惑亂眾心。
『狐疑不信』,是將信將不信的意思(*初聞經時,狐疑不定,研究看看),是指怕談般若的人而言。
或由於還沒有了解般若真實道理,無法生起決定性的信心。
『我若具說』,是指很難以具體的來說明。這含有兩點意義:
(一)是說明分五次較顯經功(*用比較來彰顯此經功德殊勝處)的原因。
(二)是說前面所廣說受持本經,可得殊勝的功德,意在示勸而已,以後不再多對這方面說了。
又恐聞經的人還不明其中意思,或者着相而求、而狂亂其心,以及反狐疑不信的意思。
佛陀說本段經的意思,是要修行人對受持讀誦本經的功德,究竟是否如所言,但一定要親自去求証,去真修實行,功行便能自知。
(*許多事,講明白了,反而讓人多想、開始胡思亂想。
譬如將黑暗中的草繩誤以為是蛇而已生起害怕之人,不管你怎麼跟他解釋那是草繩,他內心的恐懼都不會消失,最好的方法說不定反而是認同那是蛇的將它移走,便可解除恐懼。
也有明知道是草繩,但放在那裏還是時不時乍看到會生起那是蛇的誤解而心裡怪怪的,這還是得將它移除。儘管他是明理人也是要移。
對於沒見過的東西,若放在黑暗中,則不管怎麼具說,讓人聯想漫天,都不如拿到陽光下來看。也就是親証的意思。
等親証過了,再跟知道的人求証。看是不是色盲的親証。
所以不管如何具說,有時不如不說,多說只是徒增令人心狂亂,原本沒注意還因為聽說了而特別注意的徒增狐疑。這也是業力不可思議的地方吧。)
◎『須菩提。當知是經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當知』在這裡是規勸規誡狂疑的人而言。
何謂「經義不可思議」?因為本經的意趣,是說明離一切諸相,才能証性。即所謂「離名絕相、惟証方知」。所以說是經有不可思議。
何謂「果報不可思議」?因為受持本經,原來就是為了証性。要証無相無不相的性,必須要離一切諸相。分分離便分分証。
果報不是其他,簡單言就是自証究竟,性德圓彰。所以說果報也不可思議。
(*經,不可思議。功德,不可思議。果報也就不可思議。
以究竟功德來說,誦一部經,已具足一切功德。
而以分証功德來說,誦一部經是一部的功德,誦兩部經是兩部的功德。因為分分圓滿。
一分的月明也是明,滿分的月明也是明。於明性是沒有差別,於明相則有分分差別。
所以功德非定量,所以不好計量。實不可思計議量。
以前篇說的『為人輕賤』而先世罪業致來世應墮惡趣的果報被輕受而消滅來說:
1、有今世貴生,不應受賤,卻無端遭遇被他人輕賤對待,因有持誦本經而當下消除了原本會因為識種中留存的於來世因緣會聚將成熟的墮惡趣的罪報定業。使提早出現而被輕消、得消業。
2、有因為今世投生於輕賤家,誦持金剛經雖沒有顯現如經中所言功德,還是在輕賤所,但因為誦此經的功德,本來會疊疊轉深的應墮再墮,因為誦持此經的功德而消滅。使墮止於此,不再更墮,得消業。
不只對自身如此,受持經加護的他眾生也是如此。
有些眾生因為得人持經回向,而於該世受生身報結束後,轉生善趣的故事也很多。
讓不可改變的定業果報產生轉變,確實是不可思議。)
*** (*〈能淨業障 分第十六〉完) (*下篇42〈究竟無我 分第十七〉)
…
(*以「修証一如」來說,証如修,修如証,証即是修、修即是証。
緣自他一切五蘊而發起菩提心,這個菩提心也是緣取而來的。所有的心都是妄有,都是緣取來的。究竟實相中無我,又怎麼會有我心?
了知平常我的諸心皆非心,這個了知非心,就是立名為「大心」,了知為「大我」。都是為了說明而立之「名」,也是''知''中之名。
這個''知'',即是本覺。
而既然諸心皆非心,那要住於什麼心?以什麼來發心?
這個要碰撞一下才會有答案!我執被撞到了就會明白!才知道什麼是消業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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