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32)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32)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釋一覺 抄講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字跡辨識不明者以()符號暫缺)

( (*..)者,非手抄本原有字,乃諦閱者添附。)



*** (合掌皈敬 獻祈祝)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省視動機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開始)


(* ※經的含義_正宗分)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本段是闡明「離相發心」的義理。

『是故』是承上文來,這語氣是緊躡『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旣是''有住則非'',所以心不應住。也就是不應住色聲等布施的意思。


但引『不應住色』一句原因,是色者,色相。舉這一色字,便賅攝一切(*聲香味觸法)境界事相,也正與上文「應離一切相發菩提心」相呼應。

使修行人知道所謂離相,是應離其心中所執著的色聲香味觸等法相(*離於着諸境界執)。並不是去離布施等六度的法的意思。


經初說『不應住色布施』的上面(*菩薩),原無“心”字,本段這一句(*菩薩心)有加一個『心』字,又是與上文的數心字(*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生心、不應住香味觸法生心等)相呼應。使能了解,所謂發菩提心,就是發-行六度心的意思。


所以不應住六塵生心,正是行布施六度。由此心不住塵,並非沉空滯寂也可以知道。

更可了然,既是心不住塵,正為廣行六度。則當其行六度時,亦應“心不住塵”可知。所以上段經文才有『應生無所住心』。


有這一句,前面所說諸義,彌復參伍錯綜、七穿八透。佛陀如是而說,無非欲使聞法的人,得以融會貫通,深解義趣,以便觀照得大大受用。


總云『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是緊承「有住則非」來。而有住則非一語,原是反顯應離相而發心,所以說了本段是闡明離相發心之義理耳。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流通本在一切眾生下,多一個''''字,古本沒有。

『如是』二字,是指下文。


『為』字讀去聲,這一個字很要緊。因為名菩薩的,都是發菩提心的。發菩提心是為了什麼呢?簡單的說,就是為了利益眾生,因此如有下文所說以行布施。

(*下文指的是下段經文:『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何以故?(*因為)若不布施,與眾生有何利益?

(*)若不如下面經文所說(*諸相非相、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又怎是布施波羅密?


(*真心想著要利益眾生時,此心已具足福德因,不由''眾生實有''來得。“因”不由他得。

《大智度論》第七卷云:「又如慈心念諸眾生令得快樂,眾生雖無所得,念者大得其福。」

然須有“行”為緣,才結種、結識種。)


既少少的眾生,都不能施以利益,何況經文所說『一切眾生』?以及「為利益一切眾生發菩提心」麼?


(*雖說究竟空性,但不能墮於頑空,須有以眾生為緣起之方便。所以於少少眾生也不可等閒。

《大毗盧遮那成佛經(大日經)》云:「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

須有方便。視方便為究竟才能發起菩提,視究竟為究竟則不生機。然不墮於方便為固有實有之見。)


本經初之所說:「若有我人四相,即非菩薩」。由此足証(*這裡此句的)『一切眾生』之下,實在不應該有一個''''字。

因為旣名為菩薩,正以其能為利益一切眾生而發心,若加一個「故」,便發成菩薩是一回事,利益眾生又是一回事。語意、含義就一齊鬆懈了。


(*「為利益一切眾生故」,語句聽起來比較在意''眾生有'',我是為了他而這麼做,比較削減了『一切眾生,即非眾生』的味道。若沒做好怎麼辦?

「為利益一切眾生」,語句比較純然,是自己想這麼做,而不是因為誰而來這麼做。不在有沒有做好的問題。動機不摻雜得失的意思。


因為古本還留存,所以能這樣考證、這樣來發想。若是不見古本,則讀來但看心悟。於流通本「為利益一切眾生故」,後接讀『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則前後句也成次第階。也算有味。

如此解,這牽涉到佛教的根本教義-無我。)


『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含有兩點意義:


()是叫修行人應該如下文(*諸相非相、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所說的“離相”去修行、行布施。

因為離相布施,方能攝受無量無邊的眾生,而利益一切。這與經初所說『滅度無量無邊無數的眾生』的意思相同。


不過經初所說是令(*方便)發利益一切眾生的大願,以離我人等相;現在所說是令離能施所施等相,以成就(*究竟)所發利益一切眾生的本願。前後兩義,互助互成,缺一都不可。


()是應該以如下所說的法,布施一切眾生,使他們都能得福慧双修,展轉利益。使他們都知道離一切諸相,便可成菩薩、成佛!如此的布施,才是真實利益。

也就是發心人的宗旨,也就是佛陀的希望和本意。


何以故。因為一切的布施,以法布施為最有利益,這與經初所說「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皆令入無餘涅槃」意義相同。

不過經初所說是叫人''''度眾成佛的願;現在所說是叫人實''''度眾成佛的法施。兼以補發經初「應無所住,行於布施」,這句經文沒有說盡的含義。


布施,簡單的說就是捨己利他的行為。(*久劫住行波羅密,實則是唯向一乘道,不著取聲聞緣覺二乘果。然也有暫憩之迴小向大說。)


佛法中不但布施是利他,就是一切行門,唯一的宗旨都是利他。(*利他時則我執薄,所以以利他為方便。其實是自也利、他也利。)


所以舉這一布施,便把一切行門攝尽。

(*《大智度論》第十二卷云:

「復次,若菩薩行檀波羅蜜,能生六波羅蜜,是時,名為檀波羅蜜具足滿。」檀波羅密即布施波羅密。

行檀波羅密時同生六波羅密,是為檀波羅密圓滿。若行時不生,則尚未圓滿。)


當知本經主要宗旨,是「無住」兩個字,是要遣執破我。而捨己利他,就是遣執破我的快刀利劑(*方便法)


所以於觀慧則發()「無住」,於行持則獨舉「布施」。以示觀行的二種法門,要在相應相成。

(*布施度-理含忍度,也含六度。忍度-理含布施,也合六度。說明時是分項分條說,事行則是理深和藏。)


修行人要依如上奉持,才是發菩提心,才能証菩提果。




*** (*〈離相寂滅 分第十四〉_未完) (*下篇33繼續)




*布施,根本來說,就是捨匱乏苦的覺受,植人天之福。

於覺受的緣起,植善因,空慳種,轉識為智。


但不勉強造作,要隨緣。自我理財觀念要有。


或,心很大,自我設定很高,很努力取得成就,鰲首一生…然比不上捨慳成佈的菩提功德。


而有些人只是扛不自己的染心,無法承受宿種在心獨時的顯力,所以用布施行為來調消,雖也有點的效果,但這也不太究竟。


古云:「修福不修慧,大象披瓔珞;修慧不修福,羅漢托空缽。」

雖說應等學,不過許多說是在學修慧,但都是在鑽營搞研究,跟止跟觀沒扯上什麼邊;還不如那些拿香拜拜能作供願植福的。

而真是在止在觀的,貪圖法味而不利他也不成器。


我是覺得禪坐也是一種很好的布施啦。可以捨施很多,又可以回養很多..




《大智度論》第十二卷云:

https://tripitaka.cbeta.org/T25n1509_012


「如凡夫人見施者、見受者、見財物,是為顛倒妄見,(*因布施之福)生世間受樂,福(*)(*),轉還(*)。是故佛欲令菩薩行實道,得實果報。實果報則是佛道。

佛為破妄見故,言三事(施、受、物)不可得,(*然而)實無所破。何以故?諸法從本已來畢竟空故。

如是等種種無量因緣,不可得故,名為檀波羅蜜具足滿。

復次,若菩薩行檀波羅蜜,能生六波羅蜜,是時,名為檀波羅蜜具足滿。...)


...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01)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74)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