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23)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23)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釋一覺 抄講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字跡辨識不明者以(?)符號暫缺)
*** (合掌皈敬 獻祈祝)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省視動機
迴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念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開始)
(*續 ※經的含義_正宗分)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密。』
佛陀告訴須菩提說,本經可以名為『金剛般若波羅密』為本經總題。其含義於前已詳釋(*於前篇(22)已釋),茲略之。
(*私以為『名』的意思是很深很真的。
所謂「無明緣行 ⇄ 行緣識 ⇄ 識緣名.色 ⇄ 名.色緣六入 ⇄ 六入緣觸 ⇄ 觸緣受 ⇄ 受緣愛 ⇄ 愛緣取 ⇄ 取緣有 ⇄ 有緣生 ⇄ 生緣老死」。
這順、逆十二因緣觀,「無明」-緣-「行」-緣-「識」-緣-「名.色」-緣-「六入」-緣-「觸」...這十二因的相續,以緣為媒介,而續衍。
這都離不開此身意識。既在同體,則非線性相續,而是遍性相續。悟達時為通性。
「名」為相之體,「色」為相之見。介於「識」與「六入(起眼耳鼻舌身意別識)」之「名.色」,是“已、已然”。故皆唯識。
舉聞他人聲音為例:未聞聲之前已然-是名,聞得聲之時已是-是色。是聲之體色,即音也。以聞為緣,成入。
聲之體為音-名後,音之顯為聲-色成。“名色”緣成六“根塵識”之事。成緣即覺。此覺俱生無明。
然,般若慧觀知如是。所以入十二因,如屋內見人;十二因入,如人見屋內。覺與無明具照,是為智。圓通也。
此般若乃是以無相之法,得成相之名。是佛慧之名。
具說識見則皆如夢、幻、水上沫泡、相隨之影,這皆須能般若,也枚枚是般若。
能般若故,離續離斷,續中非續、斷中非斷,是為能斷。
以無上菩提乃無得無說,以般若本於覺,以能般若之''後得智''為語,所以說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密。能達彼岸,當下成彼岸。
這個總持攝於此經名,以金剛喻為文字名,是在闡明金剛喻定,也就是金剛三昧的境地。)
◎『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本經所明之義,是應無所住,而眾生的病,便是處處取着,而且這個毛病極深。所以佛陀對本經開始便說降伏。所以凡是說不應取、不應住的經文都是含有降伏(*能、所心念)的意思。
因此,『汝當奉持』無異是說汝等應當奉能斷之義以行持(*如金剛的般若,能斷煩惱。或說如金剛的煩惱,般若能斷)。並且無異是說汝當奉持這金剛般若來降伏。
修行人應該知道,凡思惑中,都是以我見為本。所以處處去取着的原因,也就是在此。所以生種種之惑、造種種之業,(*三時未來)受種種苦(*果)的原因也就是在此。
所以修行人應該趕快斷持這個我見也在此。
我見除去了,則煩惱障便除去了,而業障、報障,也隨之都除去了(*除障所生妄,而不障發起菩提了。三障:煩惱障、業障、報障。以能障菩提生,故名為障)。
三障除去了,則法、報、應三身便顯現出來了。
(*彌陀法門有這麼一說:當某人開始發心求生淨土,於淨土蓮池中便相對應的生成一朵含苞待放的蓮花。此人進道,則該蓮苞越長大,此人退道,則該蓮苞萎縮甚至凋萎。所謂的顯現出來,應該是這類銅山西崩,洛鐘東應的概念吧..)
所以如是奉持,才是從根本解決的辦法。如此才能得究竟果,豈僅僅是了脫生死而已麼?
總而言之,前面所說降伏及不住六塵、生清淨心,以及種種觀門行門,一定要徹底領會此中所說能斷的意義而去奉持,才更有力、有效。
◎『所以者何。
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密。則非般若波羅密。』
『所以者何』是標詞,是解釋奉持能斷的所以然,所以先標示,以便使人注意。
另外含有三點意義:(一)如何而斷。(二)從何斷起。(三)因何須斷。
茲詳如次:
(一)如何而斷:
斷者是斷我見意思。我見就是妄想的別名。但是妄想本來是真心所變,本不能斷。現在所謂的斷,實在就是去破它的意思。(*也可指:止相續之態,觀相續之緣而不攀。)
但是如何去破呢?簡單的說,就是明理而已、開解而已。
我們試看經名「金剛般若波羅密」七字:「金剛」-堅利,也就是所謂能斷的意思。「般若」是妙智慧的意思,「波羅密」是到彼岸的意思,到彼岸的智慧,也就是徹底的妙智慧。由此可見,斷我見並無別法,只有徹底明理。也就是徹底開解而已。
然則所謂明理,是明什麼理呢?眾生處處執著,沒有其他原因,而是不知四大五蘊,以及一切法,都是緣生、如幻如化的緣故。而本其先入為主之見,視以為一定不移(*不易),以致執著而不肯捨。
所以要破我見,首先應當明了一切法本無有定。
如是久久觀照,則知法既無定,那末又何必去執著呢?既然知道無有定,執著又有甚麼利益呢?
如此了解,我見自然便被化去,所謂明理,便是明這個理。換言之,就是奉持金剛般若波羅密以為修持的道理。
(二)從何斷起:先從自己最密切的法上,精勤的去觀照,以便去破惑。換言之,凡是自己所修的法、所為的事,以及依報、正報等等,都應當不去取着。
(三)因何須斷:觀下文曰佛說、曰如來說,便知,倘不如是觀照,斷除我見,便違背了佛旨,也耽誤了本身修行。換言之,便不能見佛。
流通本在『則非般若波羅密』下面,加「是名般若波羅密」一句。唐人寫經沒有這一句,可見是後人所加。這一句不應加。
因為本段和下一段,是說明會歸性體,必須先遣相以明性。
再下面經文至三千大千世界、三十二相,是兼說明不壞假名。章義分明,何能一昧濫加經文。
就是古德智者、嘉祥、圭三大師的注疏中,也沒有這一句。因此,這一句絕對不能有,應該依古本。
本段經義,是教修行人不可求取法相,來修持一切法,則法法都是般若。更不可在經的名字上求奉持。所以說,則非般若波羅密。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白佛言。如來無所說。』
般若之法,實在就是心法。就好像我們人飲水一樣,冷的熱的,(*相對的覺受分)只有自己知道。若有所說,無疑就是謗佛。
(*不參同體空,都是謗。不悟緣起有,都是痴。
能於無緣大慈、於同體大悲,則是摩訶菩薩。)
因此這個由自性自悟的心法,所以須菩提便回答佛陀說:如來無所說。
(*這個''自'',不是說我自己的自,而是指人人本具的那個''只這箇是''。
因為我也有、你也有、他也有,但都只這箇,所以假說為自。
當正在認只這箇時的這個我,別太相信這個我。
觀“能說”時覺然,此“能”即“只這箇”,其貌如獨坐大雄峰,但別以為自大。
以此“能”,非依他而有,俱在緣起中而性空,所以無所,此能說是無所說。讀誦經典時也應該如此覺照。
如來-無“所說”,是為“常說”法。)
*** (*〈如法受持 分第十三〉_未完) (*下篇24繼續)
…
(*金剛經本文有數種譯本,其釋論註疏則以:《金剛般若論》《能斷金剛般若波羅密多經釋論》《金剛仙論》《般若七門義釋》《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能斷金剛廣釋》為主要源本。後來的註釋撰述本,多以上源本來成脈絡展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7%91%E5%89%9B%E7%B6%93
江味農居士的註釋,應是以世親之《金剛般若論》為主本,並參閱他家而揉成之見。「居士認為金剛經的宗旨在『信心清淨,即生實相』」。
此白話講解是取江居士本來講解。
江本也不全是江本人所寫,而是江沒寫完的散佚資料,由蔣維喬與范古農二信士所整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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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若談「金剛」,談「摩訶山王」,依我個人淺薄所識,我是比較欣賞〈楊仁山居士遺著〉所輯錄的馬鳴菩薩 造、陳.真諦 三藏譯、清.楊文會略註的《大宗地玄文本論 略註》:
http://tripitaka.cbeta.org/B28n0157_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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