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11)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 (11)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釋一覺 抄講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字跡辨識不明者以(?)符號暫缺)
*** (合掌皈敬 獻祈祝)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省視動機
迴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念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開始)
(*續 ※經的含義_正宗分)
○〈如理實見分第五〉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身相』,有一部份人解說是指三十二相的應化身而言,這是值得研究的。假若確實是指這個,則下文三十二相,豈不是重複了麼?金剛般若經,一字一句都有深意(*字句簡捷直達),決不會有重複的字句(*層層剝離,不着於重複表意)。所以本段的身相二字,應該就眾生的本身而言,才合正理。
『如來』,在這裡也應該是指眾生本有的法身而言。上文(?)處,說不住相。不住者,就是要修行人''會相歸性''。
眾生的心,本來就稱如來藏。是(*指)說眾生本具法性,不過藏在人我法執之中。佛陀教修行人不住相,就是要你去見自己所藏的如來。
如以上解釋本段的如來二字,就比較親切實在。
佛陀說本段經文,是含有試探須菩提及大眾和未來的眾生意思在。是說:究竟我上文所說不住,如何可以在相上見性呢?
倘若回答可見如來,則住於法相,便是凡夫;倘若答不可以見如來,則又住於非法相,便是小乘。理由下文再說。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我們讀誦金剛般若經,大都是''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則一句讀。流通本的標點符號也都如此標註。這於事實上、道理上、文字上,都說不通。
假若須菩提是如此回答世尊,則他仍是停留在''悟是悟、相是相''的境界,仍舊是落於偏空,不是第一義空了。
因為佛陀說般若在前八會中都是須菩提當机,並且(*須菩提尊者)曾代佛陀宣讀二邊不着的道理,為什麼在第九會(*此經屬大般若第九會)說金剛般若時候,會不了解第一義空道理?所以這與事實不合。
本經發起序中,佛陀在穿衣吃飯日常生活中,示現太(*大)空三昧,大眾不解,而須菩提已領悟得這個道理,所以在那個時候,須菩提一開口便讚嘆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善付囑諸菩薩。這已表明見了如來之示現凡夫相。何以佛陀在本經兩次開示之後,仍祇見到一边,而性與相還不融合呢?那末前文的希有二字,豈不是變成了毫無意義和毫無來歷了麼?若如來善護念善付囑諸菩薩,這句經文也就隨之沒有一點意思了。所以這於道理不合。
若併成一句去讀,內容完全變成了否決的意思…則“不也世尊”,這一句也可刪除(*譯經當時之潤筆者,每字句都已與羅什師反覆請問推敲過,以意譯當簡捷達意之故),又何必要這身相見如來一句呢?更又何必加一得字呢?所以這於文字言也不合。
基於以上理由,這一句絕對的應該分為兩句(*頓句)去讀,一定要讀成: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如來所說身相』,是非身相,是二邊双照。因為性即相之体,相即性之用。
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顯。離了相就沒有所謂性,離了性也就沒有所謂相。
但其中最要緊的一點,便是看你執著與不執著一關了。
(*若)着相的,相便成了障礙,而不得見性,所以答“不可”。若不執著,則相可以見性。
相好像一個物品的表面,性就是這個物品的裏面。般若這個物品是玻璃(*喻琉璃)一樣的明徹,便能見到裏面,所以須菩提回答“以身相見如來”。
因為不執著,便不會落二邊,也正是不必如小乘的滅色明空,滅相見性。也就是下文不說斷滅相也。般若的道理,就是在這裡,所以修行人一定要觀照,仔細的用功。
約相說是身相,約性說是當體即空,性本來是無相的。約相說:相是相、性是性,相是虛妄,性是真實,所以說不可。
約性相說:相本是當體即空,性可融相,那末真實的道理便可顯出,何必離虛妄之相,得見真實之性?所以說:得見如來。
因此,上文的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句,必須在不可下面加一點,變成兩句來讀誦的道理也在此。如此解釋也可說是與須菩提當機請法原意相符合。
但另外一點必須聲明:也只有空宗的經,和羅什大師所譯的經(*以“意譯”為主的原故),可以這樣用之;其他經典不在此限(*不作如此看)。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以上一問一答,祇答身相,其實凡所有相,都是虛妄。
虛妄可解說為虛假。既知是虛假,就應該迴光返照,不可向外馳求於相,要趕快歸性。
性本來是真實,怎麼可以虛假見真實的?了解這個道理,則凡夫所犯的通病也不會也有了,也不會再墮入輪迴。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諸相』,就是一切相,也就是(*前述)『凡所有相』這句經的意思。
『則』字流通本印為''即''字。唐人寫經是''則''。則與即,本可通用;但是這個即字,只限解說為''便''字意思,假若解為''就''字意思,便不通了。
凡所有相,既是虛妄,便不應當住。說法相、說非法相,便包括一切相,佛說不住相,就是要修行人能見如來。若執着應化身,便不能見法身。所以不住相,也就是所謂令人見性。
又不住相,是教人不執著。不執著,就是不被相所轉,並且相反為我所轉。
因為相本是由性顯現,性本無相無不相,所以也不能斷滅。修行人須多重視觀照作用,久久便能照住,最後便可照見。
依佛二邊不着道理去修行,行來行去,則功夫純熟,才是般若波羅密,才可見諸相非相,也就是如《般若波羅密多心經》所說的: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心經的''色''字,金剛般若經便叫''相''字。
受、想、行、識的意思,就是喜怒哀樂起心動念(*色受想行識五蘊,歸緣起心動念),照則皆空,便是諸相非相。
所謂皆空,就是三空(*三輪體空。亦指我空、法空、人法俱空。能入:空、無相、無願(無作)三三昧三解脫門),並不是小乘(*心量)所(*解)說的但空。所以又云色(*等五蘊)不異空、空不異色(*等五蘊)。
但如此說色和空,還是兩橛,所以又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可見空不在色外,何必滅色明空,所以說『則見如來』。
見如來,就是見了性。不執著相,便能度一切苦厄。度苦厄是為了見如來,見如來必須照見,所以用功最要緊的還是觀照。
有人說在塵勞作觀並不簡單。現在以台北市來作一個譬喻(*可能講經地點在台北吧):我們一天到晚所聽到的是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須知此等聲,都是起滅不停,此等熙來攘往的眾生,每日都是為了本身生活忙碌,不由自主;然此實非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而如此作觀,則不著有、不着空,乃是般若波羅密之聲。
所以經文中無論哪一句,都可作觀。行住坐臥,不離這個,便會受用無窮。
此段經文是說明上一段經文的所以然,即降伏其心、應無所住等的總結。
***(*〈如理實見 分第五〉_完) (*下篇12〈正信希有 分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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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三空:
http://buddhaspace.org/dict/dfb/data/%25E4%25B8%2589%25E7%25A9%25BA.html
http://buddhaspace.org/dict/fk/data/%25E4%25B8%2589%25E7%25A9%25BA.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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