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05)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白話講解】(05)

(以江味農居士所著〈金剛經講義〉為底本之白話簡談)


釋一覺 抄講


(講稿手抄本轉載 講述地點時年不詳)

(字跡辨識不明者以()符號暫缺)



*** (合掌皈敬 獻祈祝)


*南無皈依佛 南無皈依法 南無皈依僧


省視動機


自心眾生誓願度 自心煩惱誓願斷

自性法門誓願學 自性佛道誓願成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開始)


※經的含義


( 續前04_ 序分〈法會因由分第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佛』的定義是''''的意思。眾生因為不覺,所以才墮入地網,被六賊煩惱所戕害,生死不已。

只聲緣二乘發心者,只自覺,出離生死,而沒有覺他的願力,屬於消極者、自了漢。發心菩薩雖能自覺、覺他,但是覺行仍欠圓滿。只有佛能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而達到究竟()。可見佛與眾生不同的地方,只是能不能究竟自覺和能不能究竟覺他這方面。


說此金剛般若的佛,是我們娑婆世界的教主釋迦牟尼佛。他示現於當時的印度迦毗羅城,為淨飯王的太子。二十五歲出家,六年苦行,在菩提樹之下妙悟無上正等正覺。之後遊布說法四十九年,並示寂於尸羅大城郊的婆羅雙林間。


佛有三身,常住不變的法體叫法身;歷劫修行,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叫報身;方便度生,隨類顯化之身,叫應化身。

法身為體,報身為相,應化身為用。佛陀雖然已經寂滅,但不過是總攝相用而歸於常住不變的法身本體而已,其實並沒有滅。


『舍衛國』是地名,在印度西北部,拉普底河南岸,原名懦薩羅國,舍衛城是它京城之名。


『祗樹給孤獨園』是佛陀說法道場之一,本經便是在該處宣示的。位置在舍衛城的近郊。

這個名稱由來,是舍衛城內有一位長者,名須達拏。他樂善好施,常以財物施捨給孤獨無依貧苦的人們,所以被稱為給孤獨長者。

他本來是信奉外道的,因偶然機會在王舍城中聽佛陀說法以後覺悟,於是想在舍衛城附近,選擇一處環境清淨的地方,建一精舍,便利佛陀安居說法。他看上的這處園林是祗陀太子的。後來便成了長者出資買下園林的土地,供給予佛陀,而地上物樹木還是祗陀太子所有,並由祗陀太子供獻予佛陀,所以之後該精舍處被稱為祗樹給孤獨園。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比丘是梵語,譯為乞士,有兩種意義:

()向諸佛乞法,以返妄歸真。

()向世人乞食,以降伏我慢。

道行高深的比丘,別尊稱他為大比丘。

千二百五十人俱,是耶舍長者之子與朋黨五十人,優樓頻螺迦葉師徒五百人,那提迦葉師徒二百五十人,迦耶迦葉師徒二百五十人,舍利弗師徒一百人,目楗連師徒一百人等。他們原先都是信奉外道的,後來蒙佛陀教化才皈依,他們都和佛陀住在祗園精舍(乃常隨眾),後來都証果位。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為別序,又名發起序。是序()述本經發起的原因,並為正宗分的前導。換句話說,是佛陀就平常生活中,如穿衣、喫飯、走路、坐臥等,以無言來說法,啟示修行人向日常生活中,識取本來面目。


『爾時』,是指佛陀和他的弟子等,在祗園精舍的時候。


『世尊』是佛陀十個名號的總稱。因為佛陀的智慧和福德為一切世間所尊仰,所以總稱世尊。


『食時』是吃飯的時候。佛制以日正當中時候為吃飯的時間。據藏律中記載,食時有各種解說,現舉數例說明:

丑、寅、卯為諸天食時。辰、巳、午為人間食時。未、申、酉為畜生食時。戌、亥、子為鬼神食時。

又據《增一阿含經》說:

佛陀弟子迦留陀夷,因為他身形高大皮膚很黑,有一天晚上,他出去乞食,適逢下大雨,有閃電。有一孕婦,從昏暗天空打下閃電景況下,突然看見渾身黑色的迦留陀夷,疑為是鬼,以致驚怖過度而致流產胎墮。佛陀知道這件事以後,便制止眾弟子,從今以後不得過中午乞食,並且不得預先乞食。

此處還有四點含義:

()節約乞食物,憐恤貧困。

()節減乞食時間,以便積極修行,增進道業。

()減少塵勞,多習淨慮。

()夜間乞食,視野不佳,恐怕腳下易誤傷生命。


(諦註:記得好像另還有一說是佛陀昇天宮為母親說法時,一開始依人間食時用膳,但因人天時速不同,在天宮人眼裡變成佛陀常常在吃東西,不好打擾。以此為緣,便說日中一食事。)


『著衣』,就是穿衣。佛制的衣有三種,總名為袈裟。袈裟是梵語,譯意是雜色、或壞色。是表示修行人不着於色,是令人不起愛慕的意思。

這種衣服都是以若干方條塊布聯綴而成的。一種是以較大的布塊,聯成五條,叫做''安陀會''衣,是貼身穿的,所以又名為內衣;一種是以較小的布塊聯成七條,名''鬱多羅僧''衣,是穿在安陀會衣上面,又名為上衣;一種是以更小的布塊,聯成九條至廿五條,名''僧伽梨''衣,是佛制於出入部落、城中,或陞座說法時所穿用,所以又名為大衣。

佛陀去舍衛大城乞食所穿的衣,當然是僧伽梨大衣。


『持缽』,梵語叫缽為羅,譯為''應量器''。是佛門盛飯食所用的一種器具,大小有一定相應的容量,以表示無貪。佛陀所用之缽,是四天王所供獻,為過去維衛佛(毗婆尸佛)所留下的紺琉璃缽。


著衣、持缽、乞食,都是戒律。佛陀如此,是以身作則,就是要修行人應該嚴持戒律的意思。

佛制乞食的道理,是非常微妙的,但是一般人對這個問題,大都缺乏正確認識。甚至有提出下面兩點質疑:()疑與一般討飯的乞丐無差別。()疑眾生若都學佛,誰來做施主?豈不都要統統餓死?這兩點我們應該弄清楚:


我們應該明白眾生的大妄,莫過於執著我相。執着我相的極處,便是愛富嫌貧,誰肯低頭下氣?就是一時為生活所困,不得已而行乞的丐者,莫不一時一刻都抱著''化子拾金''的妄想。

佛陀悲憫眾生,以本非雜食之身,示現乞食;著壞色衣,以示無染;持應量器,以示無貪。儼然像個極平凡的人,不着一點佛相。

是以破除我相的極則,施不言的教,以化眾生。使我相之應離,染貪之應去,久久薰陶,最後自可解脫。


這種以教而不言教,是離於法相;雖不言教而教,是離於非法相。如此諸相均離,則三空彌彰(無諍三昧)。這豈是尋常屈於生活的乞丐,所可做到的?又豈是一般()迷途的眾生,所能輕易學得到的?如果眾生都學到佛陀這種離相境界,則平等法界,當下即是,無不如如了。


又佛陀示乞食,儼如凡夫,還有一種含義,是不變隨緣。雖儼如凡夫,實與凡夫不同,是隨緣不變。這就是二諦現融的中道。

前面時,''如是''等句,對這點已表現了這個道理。現佛陀再在尋常日用間,又實踐其事。前後印証,便是所謂無為而有為,有為而無為,理事無礙。這那裡是專對諸佛菩薩作榜樣,又豈是教化一般凡夫俗子呢。


另外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一定要了解。佛制的乞食,原來是為了破除我相,降伏憍慢,遠離染貪。如果但取其事,而昧於其理,雖然仍着衣持缽,照樣乞食,心裡不免生起了''我持佛戒,應受供養''的動念。以這種心理態度每在人前裝腔作勢,故意表示與眾不同地方,如此則反着了乞食的戒相,與一般凡夫俗子為生活所迫而乞的丐者,就沒有什麼差別了。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並不是在這舍衛大城,挨戶乞遍了全城,而是不越貧趣富、捨賤從貴。而是以平等心,行平等乞,適量,適可而止的意思。

次第乞食,另外含有兩種意義:

()外無施者之相,內無貪慢之心,對所施受來的食物,也不起好壞的分別心。這就是所謂三輪體空的意思。

()使眾生共同來供養,使大眾功德圓滿成功,這就是所謂入無量心。


『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是佛陀從舍衛大城乞食事畢,回到祗園精舍,吃罷了飯,把衣缽收拾妥當,洗清了腳,安置好了座位,就安閒的坐下來。


我們從這一段極平凡生活寫真來看,好像是很平凡的,其實不簡單。

因為凡夫自無始以來,便失卻了本性,每天奔走衣食,還要處理其他事務,並不以足矣為滿足,甚至妄生事端,惹起許多不必要的煩惱,從來不曉得如何去返本還元,知足常樂,得休息的道理。


飯食訖,收衣缽,就是佛陀教化你把過去的一切,如同一面鏡子一樣,隨照隨了,不留一絲痕跡。洗足已,是教化你要清淨身業。敷座而坐,是教化要以定慧作觀,得大自在。這就是佛陀所以異於尋常的生活地方,並且始終在說法的四十九年中,保持不變。


因為穿衣、吃飯,是極平常的事情,般若波羅密極不平常的妙道,以極平常的事,行極不平常的道,這樣就平常而不平常、不平常而平常了。

這也就是''不一不異''的中道。


因為不是如此,便不能啟發眾生,對般若波羅密發生歡喜心,不驚,不怖,不畏,而自然契入,達到究竟境界。




***(〈法會因由 分第一〉完) (下篇 06 正宗分〈善現起請 分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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